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30类的76233387号“盖亚农场”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被驳回商标经过申请人的长期使用,早已与申请人形成一一对应的紧密关联。
商标对比图如下: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的引证商标在医用营养品商品上的注册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审理程序中被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蜂蜜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商标。
由于我公司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76233387号“盖亚农场”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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