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皓知识产权代理“正力量”无效答辩行政纠纷案胜诉
肖佩斯对其注册在第36类的 42755293 号“正力量”商标被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无效宣告不服,特委托巨皓知识产权代理该商标的无效答辩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争议商标经过答辩人的长期使用,早已与答辩人形成一一对应的紧密关联。
商标对比图如下: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12月2日提出注册申请,经审查于2020年9月21日予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6类“借记卡支付处理;电子转账”等服务上,现为被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已注销,其不再构成争议商标维持注册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由于我公司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 42755293 号“正力量”商标予以维持。
北京巨皓知识产权为国内委托人提供有关商标注册、国际商标、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维权法律咨询、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反不正当竞争、商标设计、技术转让、商业秘密保护及诉讼等多方面的代理服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为新老客户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创新发展和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资讯,皆是结合互联网相关内容创作而成,如有涉及作者版权等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