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基于尼斯分类第12版(2024)
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内容一致 人工核验
“※” :我国常用但未列入《国际分类》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
“C”:未列入《国际分类》的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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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冷藏柜110026,冰柜110106,饮料冷却装置110119,水冷却装置110125,冷冻设备和机器110155,冷藏室110156,步入式冷藏室110156,冷藏集装箱110157,制冰机和设备110167,电冷藏箱110168,奶冷却装置110177,液体冷却装置110188,冷却装置和机器110209,冷冻设备和装置110213,冷却设备和装置110214,烟草冷却装置110227,冰箱110274,冷藏展示柜110330,电酒窖110343,冷热饮料机(加热或制冷)110350,制冰淇淋机110357,医学储存用冰箱、冷却装置和冰柜110359,电动制冰块和冰淇淋机110386,造雪机110395,雪炮110395,
※冰箱自动化霜器C110013,
冰箱除味器C110014,制冰棒机C110015,冰镇球C110016,玻璃钢冷却塔C110046
注:跨类似群保护商品:冷热饮料机(加热或制冷)(1104第(一)部分,1105)。